首页
>专题专栏>广交会>历届展会信息

关于做好第13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11:59浏览次数:

各分团并相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通知,第133届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即日启动。请通知所属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出口展专区)提交参展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一、组展安排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其中:

线下展举办规模及展期设置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开放时间与线下展保持一致(如不举办线下展,暂定10天,即4月15—24日),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位申请程序

(一)品牌展位确认

第132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

如确认按原对应展区与数量申请品牌展位,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分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分团。逾期未确认品牌展位申请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加第133届广交会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其他所属分团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分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三)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3届广交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请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所属分团审核。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附件。

2. 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线上展相关退展约束机制另行通知。

(五)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六)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分团通知为准。

(七)“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分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分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各分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广交会出口展参展展品范围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

四、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五、联系人

展位申请咨询:吴宇昇,电话:025-52261701

邮箱:jsjytgjh@163.com

省商务厅贸促中心:马银帆,电话:025-57710211

省商务厅外贸处:陆姗姗,电话:025-57710278

特此通知。

 

附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相关说明

 

 

                                   江苏交易团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申请相关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