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商务厅网站!
热门搜索:公告紧急通知
  •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业务平台
首页>常见问题

我公司想要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请问场地面积需要多大?要聘请哪些专业工人?

发布时间:2022-01-17 14:54浏览次数: 590

答: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不再将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企业从业人员人数等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请您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合理合规建设,按需理性投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我公司办理了电子钥匙,应该怎样领取? 下一篇:我公司已申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版权所有:江苏省商务厅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2041908号

网站标识码:3200000002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5号

A
A
A
A
正常
加快
缓慢
关闭读屏
原始大小
较大
特大
配色
读屏 读屏
字体 字体
退出 退出
友情提示
单击开始语音播报,双击访问链接内容;点击关闭按钮,退出语音服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