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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21-00161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时效    
发布机构   外经处 发文日期   2021-09-16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文号   苏商经传﹝2021﹞387号 关键字   对外劳务合作 备用金清退 通知

关于落实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17:42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事》(商合电[2021]573号,见附件一)要求,现将落实我省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内容。目前,尚在省商务厅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存有对外劳务风险处置备用金的企业,均为2017年9月前获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资格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省市商务部门多轮清退提醒后,目前仍有164家企业(见附件二)未办理申请退款手续。请各设区市商务局通知属地企业,尽快办理清退手续。另有2017年后已补缴280万保函开展从事对外承包工程总包业务的6家企业(见附件二),其2017年前缴纳的20万元备用金也将予以清退,请督促所属企业补足银行保函至300万元。

二、清退程序。相关企业提交“对外劳务风险处置备用金退款申请”(见附件三)至各设区市商务局,各设区市商务局汇总后填报“尚未清退对外劳务风险处置备用金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四)并“企业退款申请”,于9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据此办理相关退款。

三、其它。商务部办公厅文件明确要求,原则上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清退工作,确实无法清退的将按规定上缴财政并不再清退。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对照企业名单,对属地企业逐一排查,务使相关企业做到应知尽知,及时办理备用金退回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厅外经处  郑  琳,电话:57710201

厅财务处  顾文君,电话:57710047


附件:关于落实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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