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赴镇江、泰州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和检查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16日至17日,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郁冰滢带队赴镇江、泰州两地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检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开展成效,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6日,郁冰滢一行检查了镇江市万达广场、南山路菜市场、道达尔南徐加油站,听取了镇江市商务局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郁冰滢向市商务局人员和商贸流通企业代表进行了安全生产宣讲,重点宣讲了四方面内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传达6月15日省安委会会议吴政隆省长的讲话精神;三是《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以及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义务和责任;四是省安全生产第十六巡查组对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反馈的主要问题;坚决落实商务领域“三年大灶”目标任务,努力在安全发展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17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泰州市金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中石化南门加油站、万家惠农贸市场、鹏欣国际大酒店,听取了泰州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与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郁冰滢要求,各地务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厅市建处、镇江和泰州市商务、消防、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