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益民副厅长赴常州市开展经济经开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经济经开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经济经开区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朱益民副厅长于6月16日-17日带队赴常州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查。
朱益民一行相继调研了武进、金坛经济经开区,与经开区管委会就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了中科朗恩斯车辆、联德电子、埃马克机械和北电爱思特科技等4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朱益民对经开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的相关措施表示肯定,并要求经开区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两办”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朱益民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启之年,也是我们党建党100周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具有极其特殊的重要性。针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好经济经开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朱益民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一要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要把主动发现问题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行业前期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认真整治、逐一销号;对重点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自查和监管力度,提升企业的风险隐患处置能力;对重点领域要强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执行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四要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经开区和企业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经济经开区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