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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第十六巡查组进驻省商务厅开展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3 09:15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5月11日,省安全生产第十六巡查组在省商务厅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正式进驻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动员会上,巡查组组长徐山瀑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就做好巡查工作作动员讲话。巡查组副组长曹勇兵作巡查工作说明。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建军作表态发言。巡查组成员、省商务厅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徐山瀑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和樊金龙常务副省长近期多次作出专门部署。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这既是我省常态化、长效性的制度安排,也是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所决定的。省商务厅党组和领导班子要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开展巡查是为建党百年华诞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有力抓手,是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配合好巡查工作。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与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调配好力量、摆布好工作、履行好职责,努力做到各项工作与巡查工作两促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徐山瀑强调,巡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首要任务,督促被巡查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并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巡查组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试行)》、《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授权范围、权限、方式开展巡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开门巡查,严格工作纪律,与省商务厅共同完成好这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曹勇兵就此次巡查省商务厅的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工作对接和纪律要求等作了具体说明。

  赵建军表示,省商务厅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这次巡查作为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再提高、再强化的重要契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再规范、再提升的重要契机,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全力服务保障,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推进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以良好的工作成绩体现巡查的成效,决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巡查组的期望。

动员会前,巡查组与省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会谈,交流了有关情况。动员会后,巡查组还召开汇报会,赵建军代表省商务厅作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情况汇报。从5月12日起,巡查组将与商务厅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并下沉市、县商务部门和经开区开展延伸巡查。

巡查期间(5月11日至6月11日),巡查组设群众举报电话专线:025-57710166,18951972705;设专用邮政信箱:南京市高楼门62号高楼门饭店710房间省安全生产第16巡查组(邮编210008)。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20:00。根据有关规定,巡查组主要受理涉及商务部门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方面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内的问题,将按规定由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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