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光缆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1-11-23 17:50浏览次数:
2021年11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我省强制应诉企业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得44%和19.7%的反倾销税率,其他合作企业税率31.2%,其他企业税率44%。涉案产品欧盟CN为ex 8544 70 00(TARIC编码为8544 70 00 10)。此次涉案的产品为单模光缆,但单独安装于操作连接器的一端或两端的电缆和海底电缆除外。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20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acacle代表光缆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的生产商于2020年8月10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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