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机构设置:
(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江苏自贸试验区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
(三)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相关负责同志,南京市、苏州市、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五)领导小组下设九个专题工作组,明确牵头单位,分别负责研究制定各专题领域工作计划,组织推进落实重点事项。专题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六)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研究审议全省自贸试验区重大规划、重要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省自贸试验区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形势研判,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
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机构设置: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协调推进各片区及相关单位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对工作情况开展总结、评估、考核,发布相关信息。
内设机构: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下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处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处。
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协调处主要职责为:研究拟订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推进、督促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对各片区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建设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信息平台,负责统计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公共信息;牵头做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处主要职责为:研究起草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及创新性政策;协调推进省有关部门、各片区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创新研究;负责推进省有关部门、各片区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创新研究;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评估、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