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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片区

发布日期:2020-08-17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设置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发展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市商务局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设立、建设以及发展,研究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促进政策和措施,开展指导和服务。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管委会

 

机构设置: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设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作为统一主体,统筹推进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主要职责进行整合叠加,强化制度创新、营商环境建设等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职责。

内设机构: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自贸区制度创新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其他各职能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承担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的相应职责任务。

(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1. 负责协调推进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等工作的开展落实;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各有关方面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 负责提出需提交省、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

3.负责自贸区南京片区的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参与自贸试验区相关涉外合作项目的协调和推进

4根据自贸区南京片区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拟定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参与工作督办督查、考核等。

5. 负责统筹协调自贸区南京片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办工作;协调开展自贸区南京片区宣传、对外接待、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各类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6.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 负责内部管理和党建等工作。

8. 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贸区制度创新局

1. 围绕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中的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研究提出改革发展思路以及问题解决建议或实施方案。

2. 研究起草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研判自贸试验区运行形势,了解动态、预测前景、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统筹推动各领域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创新工作;组织研判创新风险,研究提出防控和化解创新风险的对策建议;负责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评估、复制推广。

4. 协调自贸南京片区智库建设,负责自贸试验区课题管理工作,联络协调省、市、新区和社会力量开展自贸试验区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健全政策动态跟踪机制和决策支持机制,为相关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5. 承担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做好自贸试验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布等相关工作

6.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 负责内部管理和党建等工作。

8. 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机构有关职责安排

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职能机构、派出机构均为自贸区南京片区工作职责的承担主体。除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自贸区制度创新局承担的职责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其他各职能机构、派出机构按现有职能分工,相应承担自贸区南京片区经济社会管理相关职责,承担片区制度创新、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改革试点任务,承办自贸区南京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