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法字[1986]第12号
南通市计划委员会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局):
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必须是投资者自有的,而租赁来的设备,租赁者对它只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我们认为合资企业或其中、外方投资者通过租赁公司租赁的设备,均不能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