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8-00178 | ||
信息分类 | 流通业发展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18-05-03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 | ||
文号 | 苏商流通〔2018〕206号 | 关键字 | 绿色商场创建 |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我省零售企业绿色发展,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37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商流通〔2018〕125号)部署,现将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和意义
通过绿色商场创建,促进各地商务局和零售企业互动交流,取长补短,力争实现实体零售门店无效能耗大幅下降和转型发展创新手段有效增加的双重目的,进而提高实体零售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创建范围和方式
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将在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店三种业态展开。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面同时进行,随报随审,滚动进行。国家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以购物中心和超市业态为重点。
购物中心是指多种零售店铺、餐饮商户、文娱体验和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或一个区域内,由企业管理运营,以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向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的商业综合体。按经营规模和地理位置,可进一步分为社区购物中心(具有超市、百货、餐饮、生活功能区等多种业态的便民型活动场所),市区购物中心(多业态组成且独具特色城市商业综合体)和市郊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奥特莱斯、商业街等)。既包括集合多种店铺和服务设施,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商业综合体,也包括既有商业建筑经不断改造升级,集专卖店、超市、餐饮、娱乐等功能性店铺于一体,经营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门店。
超市是指以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开架售货,集中收款,环境舒适,服务便捷,能够满足消费者对绿色有机食品和高品质日用品采购需要的零售门店。按经营规模和地理位置,可进一步分为社区超市(community supermarket,营业面积1000平米以上,6000平米以下,无独立中央空调系统、电梯或冷库,以周边居民为主要目标顾客,侧重生鲜、包装食品和日用品经营的零售门店)、大型超市(hypermarket,营业面积6000平米以上,有独立冷库冷链系统,目标顾客以居民和流动顾客为主,经营品种齐全,注重自由品牌开发的零售门店)、仓储式会员超市(warehouse club,营业面积6000平米以上,有独立中央空调系统、电梯设施和冷库冷链系统,目标顾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通顾客为主,自有品牌占比较高,商品种类齐全且实行低价批量销售的零售门店)。
百货店,即百货商店,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绿色商场创建从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到门店分别进行。企业层面侧重基础管理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等宏观制度设计;门店层面侧重设备设施使用维保,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创建任务和程序
(一)标准宣贯和创建培训
各地要积极组织宣贯《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和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创建工作意义和程序,开展创建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二)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拟参与创建的企业对照《标准》和《细则》要求逐条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程度。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企业申报和各地推荐
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后,向各地商务局提交申请推荐表(附件1)、资质材料(附件2)、创建报告(附件3)、基本数据一览表(附件4、5)。上述材料请从江苏省商务厅网站“流通业发展处”子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企业通过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绿色商场”栏目(待开通)提交材料,或按材料顺序以PDF格式提交电子版,并打印装订纸质材料一套(经申报企业和各地商务局共同盖章)逐级上报。各地商务局应于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答复企业是否推荐,及时汇总后统一签署推荐意见,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商务厅。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四)组织审核
1.材料审核:省商务厅在受理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材料不合格的,将反馈各地商务局补充或调整。
2.现场审核:材料合格的,由省商务厅委托评审组现场审核。评审组按委托书要求,拟定审核计划,组织现场评审,提出评审报告。
(五)整改落实
企业针对评审报告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落实,出具整改报告,并按评审组要求进行验证。整改报告、验证结果以及现场评审材料由评审组一并提交省商务厅。
(六)审查会商
省商务厅对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建档,会商确定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
(七)公示公告
省商务厅对2018年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
国家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从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中择优推荐,2017年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须重新申报创建材料。
四、创建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绿色商场创建是一项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旨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发展,促进社会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化工作,需要政府部门、流通企业、供应商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完成。各地商务局和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定位,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作为,推动《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自评,积极整改
绿色商场创建不是对过去成绩的一次性评价(评比)结果,而是流通企业对上下游持续产生影响且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各地流通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自查自评,找出问题与不足,并予以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到位、各方面条件成熟的零售门店,企业可随时向各地商务局申请推荐验收。
(三)扩大宣传,提高影响
绿色商场创建应充分体现流通业的先导作用,有效反馈市场消费需求,引导供应商关注环保和品质,绿色生产,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体系。各地商务局要发挥流通业的窗口作用,联合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绿色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任 鹏,夏 虹
电 话:025-57710171,57710363
邮 箱:renpeng@jiangsudoc.gov.cn
传 真:025-57710387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2018〕206号).pdf
江苏省商务厅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