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6-01530 | ||
信息分类 | 综合信息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16-03-01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新龙加油站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新龙加油站的批复 | ||
文号 | 苏商审〔2016〕114号 | 关键字 | 加油站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新龙加油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01 00:00浏览次数:
常州市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新建常州市新龙加油站有限公司(新龙加油站)的请示》(常商商贸〔2015〕2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常州市新龙加油站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根据《省商务厅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环湖西加油站、常州市新龙加油站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商运〔2015〕893号),同意设置常州市新龙加油站(乡镇型)。
二、常州市新龙加油站由常州市新龙加油有限公司投资,地址为武进区礼嘉镇陆庄村武进大道北侧。
三、常州市新龙加油站占地面积2035平方米,储油罐5个,总罐容15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3个共90立方米,柴油罐2个共60立方米,加油机4台16枪。
接到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加油站要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江苏省商务厅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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