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5-01555 | ||
信息分类 | 综合信息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15-10-20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的批复 | ||
文号 | 苏商审〔2015〕759号 | 关键字 | 批复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浏览次数:
无锡市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建设的请示》(锡商运〔2015〕18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申请建设的加油站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城区型)。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出资建设,建设地址为无锡市滨湖区缘溪道东、锡南路北。
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无锡南泉加油站占地面积1809.7平方米,储油罐4个,总罐容12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3个共90立方米,柴油罐1个共30立方米,加油机4台16枪。
接到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加油站建设要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并在建设批复下达后24个月内建成竣工。建成后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江苏省商务厅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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